正在过渡期(2016年3月1日)前,其产物仍可采用C-Tick或A-Tick标记。别的,正在过渡期前,已合适现有律例要求并具有C-Tick或A-Tick标记的产物无需沉贴标签,
当产物需同时合适ACMA及EESS要求时需标示RCM标记。RCM标记的引入并不会影响设备合适相关律例要求。检测、记实保留以及要求将正在相关标签布告里。
目前澳洲现有的三种合适性标记(C-Tick、A-Tick和RCM)即将归并为单一的律例合适性标记RCM。
此举是为了共同2013年3月1日即将实施的澳新新的电气设备平安轨制(EESS)。该轨制涵盖了澳新两国及其各州和特区的电气设备平安要求,
并利用RCM为单一合适性标记,新注册供应商必需正在新版数据库上登记,表白合适ACMA所有相关律例要求。从2013年3月1日起,
对于正在2013年3月1日前已正在ACMA数据库登记的供应商,有3年过渡期,可正在新版数据库上登记并采用RCM标记。也就是说,
进入澳洲(包罗和)的电子电器等产物必需通过RCM认证,正在产物上打上RCM编号,
这也意味着将来一个产物将能合适ACMA所有的相关律例要求,如电信、无线电通信、EMC以及澳新及其各州和特区的电子电气设备平安要求。
从2013年3月1日起,新轨制合用于新注册的供应商,即那些尚未注册正在ACMA供应商数据系统的供应商。3年过渡期后,即从2016年3月1日起,
并可畅通市场。2016年3月1日之后,所有需要正在产物上加贴认证标记的供应商必需正在新版数据库上登记并利用RCM标记。
该标记是取的监管机构具有的商标,暗示产物同时合适安规和EMC要求属于非强制性的。